2012年2月22日下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技术评估中心在上虞国际大酒店主持召开《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审会。绍兴市环保局、上虞市环保局、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以及宁波总部主管安全环保领导,浙江美诺华生产副总肖映春、安环部经理杨国庆和三期项目负责人张玲侠出席了本次评审会;本次会议邀请了浙江大学和浙大分析测试中心的4名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勘察了生产现场、听取了公司肖总和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评价人员的汇报,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浙江美诺华三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合理的,同意通过评审。
注释:“浙江美诺华三期项目”是指浙江美诺华年产60t缬沙坦中间体、50t氯吡格雷中间体、50t阿托伐他汀钙中间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