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诺华(代码:603538)全资子公司宣城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本次宣城美诺华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宣城美诺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此,美诺华下属高新技术企业已达5家,分别是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美诺华医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和宣城太阳集团有限公司。